3.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分别下降20%。
--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控制在1‰以内。
--降低新生儿窒息和5岁以下儿童肺炎、腹泻等构成主要死因的死亡率。
--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逐步将新的疫苗接种纳入常规免疫管理。
4.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以2000年为基数降低25%。
--儿童保健覆盖率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60%以上,逐步提高流动人口中儿童保健覆盖率。
--婴幼儿家长的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
--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5%以上,适时、合理添加辅食。
--减少儿童维生素A缺乏。
--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
--中小学生《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率达到90%以上。
5.加强儿童卫生保健工作。
--减少未成年人吸烟,预防未成年人吸毒。
--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结核病的蔓延和增长。
--提供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指导及不良心理矫正服务。
(二)策略措施
1.认真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督。规范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计划免疫、常见病诊疗等基本卫生服务。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合理安排和增加妇幼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
2.全面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大力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儿童保健水平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络建设,重点强化乡级产、儿科的服务能力,巩固农村基层卫生队伍,加强对基层卫生保健人员的培训。
3.加强优生优育工作,继续实施“削峰工程”和“健苗工程”,强化婚前保健、孕期筛查及管理、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努力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继续实施“母婴安全大行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开展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和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产时、产后服务质量,努力降低婴儿死亡率。
4.倡导科学喂养和良好的饮食习惯,改善儿童营养。支持母乳喂养,适时合理添加辅食;逐步推行学生营养餐,减少儿童营养不良和营养过剩。在贫困地区和维生素A缺乏地区做好儿童维生素A缺乏的干预工作。在全省特别是碘缺乏地区保证合格碘盐供应,严厉打击贩售私盐、非碘盐等非法行为,普及碘缺乏病的防治知识。
5.积极防治儿童多发病和常见病。重视做好儿童眼、口腔和听力保健等工作;加强儿童急性呼吸道感染和腹泻病例管理;重视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普及,逐步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儿童心理咨询、矫正服务机构。
6.通过及时有效的预防接种,降低传染病发病率。严格控制儿童麻疹、流脑、乙脑等传染病的流行,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提高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和全程免疫接种率,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将农民工子女纳入当地免疫规划,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7.继续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培养儿童体育锻炼的习惯,增强儿童体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科普工作,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重视在青少年中开展性病、艾滋病的危害、预防及自我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在中小学普及青春期健康教育和禁止吸烟、远离毒品的教育。
二、儿童与教育
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
(一)主要目标
1.重视发展学前教育。
--发展0-3岁儿童早期教育。
--3-6岁幼儿入园率达60%以上;逐步普及学前3年教育。农村儿童学前1年教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
--省级示范幼儿园达到180所;50%的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省级城乡中心园一类标准。
2.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以上,巩固率达到98%;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
--初中毛入学率保持98%以上,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
3.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
--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
4.改善儿童特殊群体受教育状况。
--提高残疾儿童九年义务教育程度,进一步发展残疾儿童高中阶段教育。
--保障流动人口中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育设施建设。
--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城镇中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到100%;普通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到70%以上;高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到100%,其中研究生学历达到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