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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市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原则
  “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实施我市国有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五”普法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依法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五五”普法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有针对性地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始终坚持服务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大局,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牢牢把握提高市国资委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这条主线,抓住履行出资人职责、国资监管法规体系建设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等工作中的主要法律问题,探索市国资委系统普法工作的内在规律,创新普法工作形式。
  坚持求真务实,分类指导。要根据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科学制定规划,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在全系统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进一步增强市国资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经济安全意识。通过宪法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引导市国资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定搞好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信念和决心,依法监管和运营好企业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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