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五城镇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桂政发[2007]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五城镇化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一月二十七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五”城镇化发展规划
“十五”时期,广西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十一五”是广西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关键时期。推进广西城镇化,是今后五年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是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本规划是广西“十一五”期间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编制本规划主要是明确“十一五”期间广西推进城镇化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提出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政策措施。本规划的年限为2006~2010年。
一、“十五”城镇化发展回顾
(一)主要成绩
“十五”期间,广西加大推进城镇化力度,加大城镇建设投入,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城镇化主要预期目标基本实现。
1.城镇化发展进入加速期的特征开始显现
2005年,全区有地级市14个,县级市7个,建制镇696个。“十五”期间,城市建成区面积由997.32平方公里增加到1216.63平方公里,年均增地43.86平方公里;全区城镇人口由 1250万人增至1656万人,城镇化以年均1.09个百分点的速度推进,城镇化水平提高到 33.62%,全区人均GDP提高到8762元(折合 1083美元),标志着广西已进入城镇化发展加速期。南宁、柳州、桂林等中心城市的人口及建成区规模增幅明显,一批县级市、县城和重点镇城镇化发展势头良好。
2.“四群四带”城镇体系雏形初步形成
“十五”时期,城镇体系结构继续优化,显现出“四群四带”的空间轮廓,即:以南宁为核心的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城市群;以柳州为中心的桂中城镇群;以桂林为中心的桂北城镇群;以梧州、玉林、贵港为中心的桂东南城镇群;以河池、宜州为轴心的黔桂走廊城镇带;以百色、平果为轴心的右江走廊城镇带;以贺州、钟山、富川为轴心的桂东北走廊城镇带;以凭祥、崇左、宁明为轴心的桂西南走廊城镇带。以城镇群(带)连通了全区21个设市城市,初步构筑起具有广西特色的“四群四带”城镇体系雏形。
3.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所改善
“十五”时期,突出抓好城镇道路、供排水、燃气、通讯、电网等设施建设,城市建设投资522.8亿元,比“九五”时期增加425.1亿元,增长4.4倍。全区城市基础设施有效供给能力大幅度提高。2005年,县城以上城市自来水普及率已达84.15%;城市道路总长度7525公里,公共交通车辆5.13标台/万人;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73.5%。全区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厂 (场)9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 36%。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7.3%,城市人均公共绿地6.19平方米。城市绿化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所改善,促进了人口、生产要素、企业向城镇集聚,增强了城镇凝聚力。
4.中心城市对区域增长的拉动作用逐渐加大
“十五”期间,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使城镇规模不断扩展,辐射作用不断增强,强化了城镇对产业的集聚功能,特别是中心城市已成为经济增长极和发展引擎。2004年与2000年相比,21个设市城市GDP增长87.9%,财政收入增长92.0%, 占全区的比重由2000年的 44.3%、52.7%分别提高到51.5%、55.1%。地级市市辖区GDP增长98.4%,财政收入增长 98.6%, 占全区的比重由2000年的36.8%、 46.9%分别提高到45.4%、50.8%。城市GDP、财政收入占全区的比重增大,且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表明城市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对全区经济增长贡献越来越大。
5.城镇化扩大了城乡就业
城镇化发展进一步拉动了投资和消费,带动了工业和建筑、建材、房地产、旅游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十五”全区三次产业结构由 2000年的26.3:35.2:38.5调整到2005年的22.2: 37.0:40.8。城镇化加快了城镇(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完善了城市功能,改善了投资环境,从而吸引了国内外客商来广西投资置业,促进了一大批工业项目落户,推动了工业快速持续发展。“十五”时期,全区约 275万农民转入区内城镇就业和生活,直接扩大消费100多亿元。“十五”时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8%。城镇化扩大了城乡就业,使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大批转移,吸引更多产业向城镇集聚。
6.城镇化促进了人居环境改善和城乡文明
“十五”期间,开展了一系列的环境综合整治、历史文化街区和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性整治、小街小巷的改造整治活动,城市中心区关停并转或迁移了一批污染严重的项目,全面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加大城市园林绿化投入,提高了城市绿化水平,城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南宁、桂林市进入国家园林城市行列,桂林、北海、梧州等市成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南宁、北海、桂林相继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南宁市还获得首批“中国人居环境奖”。
在推进城镇化的同时,加大了对城市文化、娱乐、卫生、体育、教育等事业的投入,建成了一批文化休憩广场、园林绿化广场、“文明城镇”、“文明小区”、“文明街道”、“安居工程”,既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又大大提升了城镇文明程度。城镇化还把城市文明渗透到了乡镇农村,使乡村中一些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思想认识和陈规陋习逐步减少,城乡社会文明在城镇化进程中得到融合提高。
(二)主要经验
总结“十五”时期城镇化发展,主要有四方面经验:
1.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推进城镇化工作
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推进城镇化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实施,把城镇化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出台了《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和《关于加快城镇发展的若干规定》,召开了全区城镇化工作会议,做出了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工作部署。
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号召,以推进城镇化为平台,以建设美好城镇家园为目标,以变革和创新的精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把握发展的机遇,按“十五”制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掀起城镇建设的高潮,把实现城镇化发展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2.坚持走符合区情的城镇化道路
坚持培育和完善“四群四带”城镇体系,重点发展大中城市,加快发展小城市和县城,积极发展小城镇,走适合区情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城镇化与工业化相互促进战略,以城镇聚集产业,以产业拉动城镇,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壮大城镇经济,夯实城镇化的经济基础。
3.重视发挥城镇规划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的引导作用
正确把握城镇规划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持城镇规划先行,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加强规划编制管理,适时修编调整规划,明确城镇功能定位,做好各类配套规划衔接,明确和落实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规划编制、审批和调整的过程从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依法治理、社会监督、全民参与的“阳光规划”,依法确保“一书两证”在实施规划中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