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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政府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15.深化与大院名校的合作交流。集中力量办好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中科院嘉兴中心等共建的科研机构,努力使其成为全国一流的高新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进一步扩大与上海交大、同济大学的全方位合作,加快36研究所、农科院、嘉兴学院等本地科研机构的发展。推进嘉兴科技城建设,加强以乌克兰、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为重点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快海外科技成果转化和科研机构引进步伐。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科技合作交流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类型的科技博览会,积极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与交流,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16.夯实人才基础。全面实施“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加快探索和形成各类人才集聚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才招聘活动,加大对服务业人才的培训、引进力度,全市引进各类人才超过1万名,其中高层次创新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1000名。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着力提升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加快人才公寓三期建设,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五、深化各类改革,增强发展活力
  17.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在继续抓好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完善相对集中的行政审批机制,健全并联(或联合)审批工作机制,采取联合审查、联合踏勘、联合验收、联合年检等办法,理顺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公共事务信息系统建设,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水平,建立政府“网上值班室”制度,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健全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政府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推进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更广泛地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研究制定现代事业制度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并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公共服务市域一体化进程,更好地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和公共品,提高共享度。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政府保障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大力发展各类中介组织,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和规范行为中的作用。
  18.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按照公共财政的改革方向,整合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发展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发挥好财政政策的导向和资金的引导作用,构筑财政扶持经济发展平台,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壮大地方政府财力,提高公共产品的保障能力。财政支出要进一步向公共服务领域倾斜,确保教育、科技、公共卫生、文化体育、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支出。加快预算制度改革,提高预算的公开透明程度,增加预算的约束力,进一步调动部门(单位)的理财积极性。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制订社保资金直接支付方案,全面实行工资直接支付。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加大政府采购的监管力度,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试点工作。创新绩效监督方式,实现财政监督与绩效评价的有机结合,探索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及绩效监督结果的运用。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按照“一个中心、两种模式、分类监管”的方式,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有效监控。继续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归集偿债准备金,实现政府性债务财政全口径滚动管理,确保政府债务总量控制、比例下降。
  19.加快国资运行监管制度创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资布局,推进国资逐步向基础性、垄断性、公益性领域集聚。完善六大国资营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增强国资营运公司的综合实力。进一步理顺国资监管体系,加强对国资财务、投资、编制、职务消费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内外部约束激励体制和机制。创新监管手段,推进“在线审计”。在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运行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规范国资产权管理,重点做好事改企单位国有资产的整合工作。引入市场机制,采取多元持股、特许经营权拍卖等方式,稳步推进城市公用事业等垄断行业改革。继续推进企业股改上市,争取2家企业公发上市,新进辅导期企业2家,验收或报会企业2家,境外上市实现新突破。
  20.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大力培育资本、土地、技术、人力资源等要素市场。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定期发布消费警示,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企业信用平台建设,整合完善各类数据库,加快实现对各类市场主体有效、便捷的监管。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和失信惩罚制度。
  六、狠抓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21.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土地管理,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双控”指标,建立新上项目用地评审制度,提高单位土地投入产出水平。组织开展土地利用情况普查,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引导和推动企业利用现有厂区、厂房开展项目建设,新建标准厂房150万平方米。全面实施工业用地招拍挂。抓紧出台鼓励“腾笼换鸟”的政策措施。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严格控制新上高能耗项目,禁止高污染项目进入。积极发展能耗低、污染少的产业,切实加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的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等基础工作,完善能源消耗统计和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新型节能管理模式,抓好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和重点耗能产品、设备的改造换代,加快节能、节水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的应用,大力推进节能降耗。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67%,培育重点节能企业100家。
  2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抓好7大重点行业和省控重点高污染、高消耗企业的清洁生产,开展企业清洁生产试点20家,创建绿色企业6家。推进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完成5个开发区和7个工业功能区的规划编制。推广使用秸秆气化炉、畜禽废弃物干湿分离治理,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新建农村户用沼气3万立方米,完成90个畜禽规模养殖沼气工程。加快建设污泥发电、制砖和垃圾发电等项目。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和理性消费,大力推广可循环使用产品,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23.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坚持治理与保护并重,加大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确保全面完成“811”环境污染整治任务。大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市污水处理(二期)管网工程力争建成通水,开工建设平湖东片污水处理厂、桐乡第二污水处理厂和海宁尖山污水处理厂,桐乡污水出海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步云二期和平湖、海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基本建成。加快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强生活污水治理,各县城以上生活污水入网率达到75%。科学调度污水输送,继续抓好污水入网浓度和总量控制,实现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建立“飞行监测”制度和环保不良信用企业公示制度,“飞行监测”达标率达80%。加强重点污染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整治,完成海宁农发区污染整治,基本解决重点污染区域的污染纠纷问题。全面开展20吨以上锅炉“脱硫”治理,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和放射源的管理。深入开展“五整治一提高工程”,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力争建成1个生态县、2个“全国环境优美镇”和10个省级生态镇。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基本实现每个镇(乡)都有一座垃圾中转站,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实现全覆盖。加快河道整治进度,全年清淤河道2000公里。以创建绿化模范城市为契机,继续大力开展城乡绿化,植树造林10100亩,市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加强水源保护,开工建设石臼漾水厂水源生态湿地项目,实施新塍塘、南郊贯径港饮用水源保护区治理工程,加快实施东片嘉善、平湖太浦河取水工程,争取年内启动西片桐乡、海宁太湖引水工程。进一步加大地下水禁采限采和深井封堵的力度,全年完成深井封堵105口。
  七、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发展社会事业
  24.进一步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全面实施教育强市建设规划,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全面启动农村教育水平提升工程,全面完成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加快教育城乡一体化步伐。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积极实施按学生比例保送优秀初中毕业生入重点普通高中办法,今年省一级重点高中招收保送生比例达到招生数的20%左右,三年内达到60%以上。抓好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市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全市义务教育主要指标继续保持全省领先,上等级普通高中学生比例达80%。认真实施职业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全面落实“六项行动计划”,实行全市统一中职招生和专业建设。努力办好高等教育,全市高校在校生达5万人。加强城市大学、社区学院和社区教育中心三级教育网络建设,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积极推进教育改革,依法增加教育投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办学。努力普及15年特殊教育,高度重视外来人员子女教育,完善扶贫助学长效机制,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启动嘉兴学院梁林校区建设,如期完成同济大学浙江学院一期、中职园一期、嘉职院二期及教育学院迁建等项目。
  25.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实施文化大市建设2007年行动纲领,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深化思想道德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弘扬嘉兴人文精神,建设和谐文化。落实基层文化阵地管理办法,巩固发展农村文化阵地,实现市级标准镇、村文化活动中心(室)全覆盖。全面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加快市、县(市、区)、乡镇公共图书馆网络建设,全面推行分馆制,提高对农村的公共信息服务水平。加强城乡艺术团队建设。继续实施“双百、双千、双万”工程和新一轮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推进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改革,形成完整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坚持常年化、市场化的办节理念,凸显江南民俗民间文化和群众的互动参与,继续办好江南文化节。积极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重点做好运河文化保护与开发、朱生豪故居修复和陈列布展等工作,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筹建嘉兴电力博物馆。充分利用本市丰富的文化资源,积极吸收、集聚国内外的文化资本和文化资源,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质量提高,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重点加快电影演艺、文化娱乐、音像制品、网吧等产业的培育,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壮大。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继续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吸引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公益性文化事业。全面实施《嘉兴市公众科学素质五年行动计划》。开工建设南湖革命纪念馆新馆。启动“数字档案馆”建设和嘉兴市第二轮修志工作。
  26.全面推进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实施卫生强市建设与“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卫生工作,积极实施省规范化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全面建成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完成农民健康体检工作任务。提升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水平,全面推广普及型,全面实现实时结报,全市参保率稳定在90%以上,市本级基本实现普及型全覆盖。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打破地域限制,将市民医保定点医院逐步拓宽至全市范围内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医疗机构,通过充分竞争,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努力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市区抓好省荣军医院搬迁、市一院迁建、市二院南拓、浙江新安国际医院建设等项目。全面推进体育强市建设。以承办2010年省十四届运动会为契机,强化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提高竞技体育综合实力。统筹加快全市重大体育设施建设,做好承办十四届省运会的体育场馆、市体育公园一期和其他群众性体育活动项目的建设工作。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加快居民小区健身设施建设,增强体育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创强争先”活动,积极创建体育强县(镇)及城市体育先进街道(社区)。制定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及老龄、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开工建设少儿公园。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事业。
  八、切实关心人民群众生活,积极构建和谐社会
  27.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将促进充分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的位置,努力实现促进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坚持就业优先的政策导向,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全市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5万名。抓住我市列为全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城市的机遇,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就业体制和管理制度。建立劳动力转移与职业培训相衔接的培训基地,继续实施“百万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全年累计培训12万人。高度重视“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帮助2.5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人员8000人。加强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培训,组织4万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被征地农民就业率力争达90%以上。
  28.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完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扩大覆盖范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净增缴费人数3万人。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调整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确保企事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农保养老金、被征地农民养老基本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努力实现城镇所有劳动者全覆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75万人。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9万人、75万人、45万人。健全以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租金补贴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金自然增长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深化完善“无欠薪”城市品牌建设的体制机制,督促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积极创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进一步完善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实施就医、教育、住房等综合帮扶和援助,广泛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市社会福利救助服务中心二期建设,努力形成全社会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关爱残疾人,健全残疾人康复体系,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基本建成残疾人自强创业园三期,建成市残奥中心。
  29.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在建设平安嘉兴、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和对台工作。加强民兵预备役、征兵和优抚安置等工作,确保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目标。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嘉兴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促进新居民与本地居民的融合。依法推进居(村)民自治,不断提升社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完善居(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促进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建设。全面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深入开展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利益表达、权益保障、矛盾调处等机制,妥善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重视做好民防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整体水平。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监督管理,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构建长效防控体系,预防和打击各类犯罪,促进“平安嘉兴”建设。继续推出一批实事工程,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市区重点抓好十件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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