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集中整治立面环境和整饰公共设施阶段(4月1日至25日)。 于4月13日开展全市整治立面空间和灯饰设施突击日活动,4月20日开展全民“义务劳动日”活动。组织部队官兵、夕阳红老年服务队、青年志愿者以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义务劳动,清洗、擦拭各类公共设施蒙尘、污渍,以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容貌迎接“五一”国际劳动节。
(三)验收考评阶段(4月26日至30日)。 市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考评,考评结果纳入2007年城市管理目标考核总成绩。
六、组织机构
成立市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世华(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孔庆勋(市城管局党委书记)
舒 强(市城管局副局长)
马柏成(市城管局副局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员由各区政府,市建委、交通局、城市规划局、房产住宅局、公安局、水务局、民政局、教育局、人防办、工商局、哈物业供热集团和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市邮政局、哈尔滨铁路局、哈电业局、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等单位主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舒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主任马莉同志担任。
第一推进组,组长马莉,联络员孙明磊,负责道里区、松北区和呼兰区的整治工作。
第二推进组,组长陈国民,联络员刘菲,负责南岗区和平房区的整治工作。
第三推进组,组长陈忠智,联络员陈铮,负责道外区和哈开发区的整治工作。
第四推进组,组长郭东升,联络员马光智,负责香坊区和阿城区的整治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把春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设立专门机构,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主管领导组织实施,全面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清理任务。各区政府和市直有关责任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清理整顿任务,制订清理整顿方案,并将方案和联络人员名单于3月12日前报市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