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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文化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管理全市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事业标准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促进各类图书馆相互合作和协调发展。
  (九)管理全市文化市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加强宏观调控,推动全市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十)管理全市文化系统电影发行、宣传、放映工作;调查研究全市电影的营销活动,管理电影市场。
  (十一)管理全市文化科技工作,鼓励引导文化艺术科技研究,开展群众性文化科技活动,推动全市文化艺术的进步。
  (十二)管理全市的艺术事业,编制、实施、指导艺术培训和在职培训工作规划,为文化艺术事业发展选拔和培养人才。
  (十三)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研究制定全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文物事业的发展战略,指导、开展有关政策研究,制定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的实施办法;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重要文件、报告;协调机关政务,管理机关的行政事务;负责文秘、保卫、档案、信访、计划生育、卫生和报刊订阅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后勤服务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普法、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党群工作。
  研究指导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和文化系统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文化事业机构编制标准,编制文化艺术人才规划;负责市直单位领导班子考核、提出干部任免意见及人员调配、奖惩、工资调整、转正定级、劳动保护、福利待遇等工作;负责专业人员的职称晋升、考核、培训及人事档案的资料收集、整理、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艺术教育事业,研究制定艺术教育和在职教育计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全市文化系统人事劳动体制改革。
  研究制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文化经济政策和文化经费计划。监督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统计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审计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参与制定并组织评估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负责文化基础设施维修及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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