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坚决防堵外来动物疫情
嘉定、宝山、金山、青浦和崇明等与外省市接壤的区县要加强对市境区域内养殖场户的巡查,严密监控相互之间畜禽来往情况。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要重点做好指定公路道口动物防疫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查证验物和消毒工作。同时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做好其它非指定道口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坚决防止外来疫情传入。
七、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各区县要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于出栏、出售的畜禽,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必须派人到场、到户检疫;对于屠宰的动物,必须驻厂同步检疫,做到有宰必检,检疫率达100%。要加强对饲养、屠宰、经营、加工、运输、储藏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监督管理。要加强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市境道口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作用,要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当地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大对活鸡交易市场等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
八、加快推进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
各区县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对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市畜牧兽医站要加大技术培训工作力度,及时采购追溯仪器设备,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全面提高重大动物疫情溯源能力。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要充分做好追溯体系建设各项准备工作,要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养殖档案,规范养殖行为。
九、积极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
各区县要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针对目前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进展不平衡、部分地区措施不到位等情况,抓住关键环节和问题,重点加以解决。要全面建立健全兽医工作体系和公共财政保障机制,确保市和区县二级兽医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技术支持机构于今年6月前组建完成。同时要积极探索,不断强化乡(镇)畜牧兽医站和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确保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真正到位。
十、加强领导,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
各区县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对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免疫、监测、报告、应急处置、检疫监督等工作责任体系。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区县、乡镇两级要按乡镇、按村、按户落实防疫责任,要落实到人,落实到基层防疫一线。对不履行职责,防疫措施不落实,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