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上海市2007年春季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沪农委[2007]75号)
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为加强2007年春季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加强2007年春季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意见》。我委根据农业部意见要求,制定了《关于加强上海市2007年春季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意见》。现将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上海市2007年春季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意见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07年3月29日
附件:
关于加强上海市2007年春季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意见
春季是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重要季节,由于畜禽集中补栏、调运频繁,气候转暖、候鸟北迁,疫情传播风险增加。加之近期福建、西藏等地出现家禽禽流感疫情,防控形势趋于严峻,防控任务十分艰巨。我委根据农业部意见要求,现提出2007年本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意见。
一、继续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免疫
免疫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关键措施。各区县要按照市统一部署要求,坚持"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强化免疫工作。各区县要根据《上海市2007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疾病免疫方案》,对全年免疫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免疫工作。
(一)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禽流感免疫。严格按照免疫方案对所有家禽实行强制免疫,特别是对鸭、鹅等水禽,要做好强化免疫工作。在加强春季集中免疫工作中,重点做好农村散养家禽的免疫,尤其是对新补栏家禽要及时做好补免。同时,要加强对规模禽场免疫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免疫工作做到全覆盖。
口蹄疫免疫。对所有偶蹄家畜实行强制免疫。在做好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同时,对新补栏家畜及时补免。牛羊要求使用O型-亚洲I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进行免疫,猪使用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进行免疫。
其他动物疫病免疫。要根据免疫方案开展猪瘟、鸡新城疫、狂犬病、炭疽及猪流行性乙型脑炎等其他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