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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煤炭办、沉治办、国土资源局关于对阜新县东梁镇部分村庄房屋受损情况的调查处理意见的通知

  四、岗岗村九组地面房屋受损情况及原因调查
  1、岗岗村九组地面房屋受损情况
  岗岗村九组共有房屋57户,不同程度受到了井下开采的影响,其房屋自然间墙上均出现了宽度小于5毫米的裂缝。属轻度损坏以下,可采取小修或简单维修方式处理。
  2、岗岗村九组地面房屋受损原因
  经调查,岗岗村九组57户受损房屋中,有45户为地方煤矿井下开采造成的,阜新县政府已组织治理。另外12户归原东梁煤矿西风井负责,调查组通过调查得知,西风井于2001年7月7日原东梁煤矿破产后卖给个人,更名为海州区东兴二矿。1999年至2001年原东梁煤矿破产前,西风井承包给个人经营。2002年5月9日阜新市科技咨询中心矿山工程技术专家组提供的鉴定报告中,论证了九组12户房屋破坏为原东梁煤矿西风井南三区开采所致。但根据现东兴二矿2002年6月井下探查证明,九组12户民房之下附近煤炭已被采出,已成采空区。调查组经过分析认为,九组12户民房破坏是由民房之下附近煤炭被采出所致,而煤炭在什么时期被采出,被谁采出不清。因原东梁煤矿破产前,西风井由个人承包两年多时间,技术资料不全。但西风井承包个人期间,隶属于原东梁煤矿,产权属国有。而此处被采出煤炭又在原东梁煤矿西风井井田范围内,责任理应有原东梁煤矿负责。即九组12户民房治理费用应列入国有煤矿开采影响范围内治理。
  五、平顶庙村一组地面房屋受损情况及原因的调查
  1、平顶庙村一组地面房屋受损情况
  平顶庙村一组共有房屋57户,从地面房屋破损程度看,村西边破损比较严重,其中村西边破损最严重的房屋裂缝在30毫米至50毫米之间,属严重损坏。可采取大修或搬迁方式处理。其它大部分房屋破损程度在中度损坏以内,可采取中修或小修方式处理。
  2、平顶庙村一组地面房屋受损原因
  经调查,平顶庙村一组57户房屋中,有40户房屋损坏是由地方煤矿井下开采造成的,阜新县政府已组织治理。另外4户经阜新市科技咨询中心矿山工程技术专家组鉴定为由原东梁煤矿四井负责。对此,调查组有以下意见:
  (1)原东梁煤矿四井在1987年至1991年开采405外区时,对平顶庙村一组村庄保护煤柱留设不足,按规定距民房煤柱应不少于63米,而实际只留了50米煤柱,但少留13米煤柱不是造成民房破坏的主要原因,只能对个别民房有破坏影响,使靠近村庄民房之下的岩体造成了活化。
  (2)兴维煤矿1996年建井,原东梁煤矿四井结束采区残留煤量划给兴维煤矿开采,由于该矿回采了平顶庙村一组村庄保护煤柱,因此,该矿对平顶庙村一组民房破坏应负主要责任。而靠近原东梁煤矿四井405外区村庄保护煤柱附近的民房,由于原东梁煤矿四井当年开采时对村庄保护煤柱留设不足,造成民房之下岩体活化,兴维煤矿的开采,使本已活化了的岩体,进一步受到损坏,使此处的地面民房受到的破坏程度比较严重。因此,此处的4户应列入国有煤矿开采影响范围内和兴维煤矿共同承担治理。剩余的13户分布在阜新至卧凤沟公路两侧。井下对应的是原东梁煤矿五井盘上区二区,开采煤层是太下三、四层和高德三煤层。该区于1984年开采完毕,平顶村一组13户民宅是在1996年以后建筑的,调查组经过调查,13户房屋中只有2户房屋有1至2毫米裂缝,属极轻微损坏,可采取粉刷方法进行处理,另外11户房屋没有受到损坏,由阜新县政府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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