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煤炭办、沉治办、国土资源局关于对阜新县东梁镇部分村庄房屋受损情况的调查处理意见的通知
(阜政发[2003]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煤炭办、沉治办、国土资源局关于对阜新县东梁镇部分村庄房屋受损情况的调查处理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有关县(区)、部门和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于对阜新县东梁镇部分村庄房屋受损情况的调查处理意见
市政府: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由市煤炭办、市沉治办、市国土资源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在海州区,阜新县政府的配合下,对东梁镇岗岗村三组93户房屋,岗岗村四组110户房屋,岗岗村五组35户房屋,岗岗村九组12户房屋,平顶庙村一组17户房屋总计267户房屋因采煤沉陷造成房屋受损的情况及原因进行了调查。调查组从5月20日开始至6月10日止,经过21天的调查论证,对所涉及的房屋受损情况及原因基本弄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东梁镇岗岗村三组房屋受损情况及原因的调查
1、岗岗村三组地面房屋受损情况
三组共有村民93户,其中,有61户房屋自然间墙上出现宽度小于5毫米以下的裂缝,属轻微损坏,可采取简单维修或粉刷方式处理;有27户房屋自然间墙上出现宽度在6-15毫米的裂缝,属轻度损坏,可采取小修方式处理;有1户房屋自然间墙上出现宽度30毫米的裂缝,属中度损坏,可采取中修方式处理。整个村庄不同程度受损房屋共89户,其余4户未发现受损。
2、岗岗村三组地面房屋受损原因
岗岗村三组村西边缘房屋首先受到了原东梁矿皮带井的采动影响。2000年11月岗岗营子村二矿一井建成投产后,其井下采掘活动对村西边缘房屋再次造成影响,使本已活化了岩体再次受到破坏。该组93户房屋受损情况及原因是由辽宁省地质矿产局综合勘查院物化探分院鉴定的,其报告中提出的采空区分布界限,地面塌陷区范围均属推断。调查组通过对此物探报告分析后认定:该物探报告有些地方与实际不符。如有的地方井下已证实为采空区,而物探报告则推断为未采区。有的地方井下实际为未采区,而物探报告推断为采空区,该物探报告结论与实际出入较大。并在一定程度上诱导和激发了村民上访情绪。调查组通过对该组地下地质情况的分析,得知该组地下为无煤区,在村庄东面向靠近村西约1/3处有一走向近南北的F13断层,由于村西边靠近采空区,在地质力学作用下,F13断层上盘向西移动,造成地面下沉,使地面房屋造成损坏。因为造成F13号断层上盘移动的原因主要是由原东梁煤矿皮带井采空区引起的,所以该村约1/3的房屋即村西31户应列入国有煤矿开采影响范围内治理。另外62户房屋由阜新县政府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