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病人转运与转诊
在预检分诊点发现的怀疑可能为非典病人由接诊医院或急救中心用专用隔离封闭救护车转移至发热门(急)诊就诊,接诊医生与转诊医生要写好转诊记录。转运过程,司机和医护人员要穿戴隔离衣、手套和符合医用标准的口罩。
在发热门诊中经院级或市级专家会诊后,排除疑似非典病例的病人转入普通门诊就诊,对于疑似非典病例的病人,将转入市级定点医院治疗。转运时做好转运交、接班记录。
转运疑似非典病例的病人时要严格按照《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转运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病人及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所有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必须收治在定点医院的专门病区进行隔离治疗。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应分别一人一间单独隔离,病区出入口应设有专人,阻止病人随意进出,检查出入人员是否符合防护要求。严格探视制度,原则
上非典病人不能接受探视。如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探视者必须严格按消毒隔离措施着装,做好防护工作。根据病情和康复状况,建议出院病人在家休息1-2周。按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对病人或疑似病人发病后的密切接触者要进行医学观察2周,一般采取居家医学观察,必要时集中观察。
(八)加强医务人员防护及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及其它医疗机构要认真学习卫生部和省卫生厅颁布的防治非典的有关工作规范、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一旦出现疑似非典病例,医疗机构要采取严格的传染源隔离、病区消毒、医护人员个人防护等为主要内容的预防院内交叉感染的综合性措施。医院要加强门(急)诊及非典病房的空气流通,在门(急)诊配备洗手设要按照卫生部《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院感染控制指导原则(试行)》的要求,医院感染科要做好消毒防护工作,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坚决杜绝院内感染。
八、技术准备与组织准备
(一)制定技术方案和具体工作方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其他相部门要对非典防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对干预措施效果进行评价,对现行的防治对策和技术方案进行全面调整和完善,在此基础上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今冬明春应对非典的技术方案和具体工作方案。
(二)技术培训
市卫生局要抓紧做好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业务人员的全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
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及《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