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防治非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本辖区非典疫情的监测与预警、报告和分析;组织和协调专业技术机构及其人员进行现场调查与处理;实施病人救治、接触者追踪、消毒、隔离等应急处理措施;组织制定有关调查方案、技术标准和规范;发布非典疫情及有关防治信息;开展健康教育、技术人员培训和演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物资和经费储备计划;检查督导非典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等。
预防控制技术专家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开展非典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医院诊断、救治非典病人,指导医院做好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
三、监测与报告
(一)疫情监测
1.建立健全群防群控监测体系
建立健全以县区行政管辖为主的群防群控责任制。在城市社区建立居民户长、楼道长(平房栋长)、楼长(平房2-3栋为单位的小区长)、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联保责任制。充分发挥社区再就业和低保人员的作用,选择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参与非典防治工作。农村实行以农户户长、自然屯长、村长(党支部书记)、乡镇长(党委书记)“五位一体”联保责任制。
2.做好疾病控制机构的主动监测
疾病控制机构要做好辖区内医院疫情的定期主动监测和主动搜索,可以选择一定数量的医院做为哨点医院,在收治发热病人、肺炎病人的科室或专门的发热门诊,开展对发热病人或肺炎病人的监测。收集发热或肺炎病人的就诊人数、住院人数、就诊及住院病例占门诊量比例,病例的发病与就诊时间分布,病例的性别、职业、年龄、地区分布及流行病学史等资料,定期分析,及时掌握并发现此类病人的动态变化趋势。发现病例异常增加时,注意调查分析原因,及时发现非典流行动态。
3.加强疫情信息报告
为保证疫情监测报告系统正常运行,各县区要加强疫情信息报告工作,确保三个通道的畅通。
(1)计算机平台系统要扩大到乡,每个乡防保站要拥有一台计算机。
(2)手机无线电通讯报告落实到人,确保疫情报告准确无误。
(3)有线电话落实到村、街道,保证信息畅通、及时。
(二)疫情报告
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及所在医疗机构发现非典病例、疑似病例,按照《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监测报告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告内容、方式、时限、程序进行报告。
10月30日起,全市卫生系统进入应急状态,实行非典疫情监测“日报告”、“零报告”和24小时值班制度。报告制度的结束时间,由省卫生厅根据全国和我省的具体疫情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