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3-2004年度阜新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发[2003]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3-2004年度阜新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2003-2004年度阜新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方案
为更加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今冬明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的监测、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各县、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发生疫情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以较小的社会成本,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总结前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及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
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我市非典防治工作方案。
一、目标与原则
(一)任务与日标
通过本工作方案的实施,加强非典防治相关机构的组织协调,完善监测信息报告,强化预警预测,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传播,降低病死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原则
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群专结合,以专为主;中西医结合,优势互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平战结合,应急为主;强化培训,演练为主;依法管理,科学防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指挥系统与组织机构
根据《
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关于科学规范非典型肺炎防治措施的通知》精神,各县、区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原有的非典防治工作领导组织机构,保持工作状态。一旦发生疫情,根据预警即刻启动处理预案,全市卫生部门能立即有条不紊地开展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消毒、隔离等疾病预防控制和临床救治工作。
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防治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卫生局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疾病控制、医政、办公室、监督、规划财务等处(科)负责人员组成。下设综合、疫情信息、医疗、新闻联络、文件资料、外事、保健、物资保障、生活保障监察10个工作小组和预防控制技术专家指导小组、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