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七)推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市安监、卫生、公安、爱卫会等部门要共同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广泛宣传安全社区的理念,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要在学习贯彻国际安全社区标准和国家《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市级安全社区建设标准,全面启动国际级、国家级、市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为城市安全发展夯实基础。
  (八)落实科技兴安行动计划,提升安全科技水平
  各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要以“科技兴安”引领本市安全生产工作,通过“科技兴安”提升城市安全可控度。市安监部门要以实施《上海市科技兴安三年行动计划》为重点,开展《上海生产事故演变趋势分析和对策研究》等安全生产理论课题研究,启动“重大生产事故救援处置技术研究”等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工程,加快推进HAN阻隔防爆材料等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的应用。开发建设本市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数据库、重大危险源基础信息管理数据库等监控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市消防部门要大力实施“科技强消”战略。抓好消防监督检查、火灾隐患网上追踪等信息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强化消防装备器材应用知识培训,努力实现消防监督科技化。市质量技监部门要利用电子标签的自动识别功能,对危险化学品气瓶检验、充装等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市气象部门要开展对易引起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等灾害性天气预测预警工作的研究。市公安交警、交通管理部门要通过推动安装GPS、行车记录仪等科技手段,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四、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整治,加大依法监管力度
  (一)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市消防部门要继续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普查和整治,分类进行检查整治,逐步消除火灾隐患存量;深入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确定一批年度市级、区县级政府挂牌督办单位,通过定人、定时、定措施等工作制度,切实消除可能引发重特大火灾的隐患;结合“96119”消防咨询热线的开通运行,加大对消防举报投诉的查处力度,继续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等环节的监管。
  (二)防范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
  市环境保护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继续组织开展环境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饮用水源地上游和城乡居民集中居住区周围的大中型化工企业及危险化学品仓储地、黄浦江、苏州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沿线的生产企业、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威胁的危险废物堆放和处置场所。要突出对市、区级重点工业企业环境安全应急预案的核查,加强对放射性物品应用单位的安全监管。市安监部门要严把危险化学品从业企业准入关,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和应急队伍建设的检查和指导,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