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交通局《贵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7]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交通局拟定的《贵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七年一月十九日
贵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
为了确保农村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和交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40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按照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责任,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养护职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加快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
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市农村公路实际的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资金的投入和使用,确保农村公路畅通,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三、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机构及职责划分
(一)机构设置
1、贵阳市公路处为市级公路管理养护机构。根据市编办《关于贵阳市公路处机构编制等事项的批复》(筑编办发〔2005〕28号)的有关规定,对市公路处在编的25人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全额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