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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成立20周年庆祝活动及县庆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成立20周年庆祝活动及县庆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7]8号)


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2007年11月24日是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成立20周年纪念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成立逢十周年庆祝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 办发[2003]118号)的有关规定,自治区将给予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成立20周年庆祝活动及县庆项目一定的资金支持。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期完成县庆项目建设任务,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安排
  自治区计划支持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成立 20周年庆祝活动及县庆项目的资金安排是: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从民族机动费中安排200万元用于自治县成立20周年庆祝活动及县庆项目补助。
  (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安排300万元用于县民族文化公园项目建设,安排30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用于环江河流域项目建设。
  (三)自治区教育厅安排50万元用于县第一小学教学楼建设。
  (四)自治区科技厅安排55万元用于县“三农”科技服务网中心项目建设。
  (五)自治区民委安排150万元用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六)自治区民政厅安排150万元用于县光荣院和县老年活动中心建设。
  (七)自治区公安厅安排20万元用于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设备购置。
  (八)自治区财政厅安排200万元用于县行政会议中心项目建设。
  (九)自治区建设厅安排50万元用于县庆城建项目建设。
  (十)自治区交通厅安排380万元用于环江至金城江三级油路建设。
  (十一)自治区水利厅安排200万元用于县防汛调度中心和城区河道整治工程建设。
  (十二)自治区农业厅安排50万元用于县蚕种场扩建项目建设。
  (十三)自治区卫生厅安排40万元用于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备购置。
  (十四)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安排20万元用于计生项目建设。
  (十五)自治区广电局安排13万元用于广播电视设备购置。
  (十六)自治区体育局安排5万元用于体育设施建设。
  (十七)自治区工商局安排35万元用于工商所办公楼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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