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区各电压等级建设及改造总投资约62.7亿元(不含已落实资金约13.2亿元),其中500、220、110、35千伏及以下投资分别为19.5、6.7、12.2、24.3亿元。
9.2 城网其它专项规划投资估算
“十一五”期间宁波市城网其他专项规划总投资约5.2亿元,其中通信系统1.5亿元,调度自动化1.2亿元,配电自动化0.5亿元,信息系统规划1.0亿元,营销系统0.5亿元,一户一表0.5亿元。
宁波城区电网其他专项规划投资共计约4.1亿元,其中通信系统0.8亿元,调度自动化1.2亿元,配电自动化0.5亿元,信息系统规划1.0亿元,营销系统0.3亿元,一户一表0.3亿元。
9.3 投资估算汇总
根据以上投资分析,“十一五”期间宁波城网建设总投资为148亿元(含已落实资金27.6亿元),其中城区电网投资约80.0亿元(含已落实资金13.2亿元)。
在以上投资中省公司投资123.0亿元,其它投资25.0亿元(包含新农村电网建设,主要指鄞州区的部分、慈溪市、余姚市、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等县局35千伏及以下电网自筹资金)。
10 规划主要结论及政策措施
10.1 环境及社会影响分析
10.1.1 城市发展对电网建设的要求
综合考虑宁波市城市性质,变电所用地的高成本和环保的高要求,以及征地拆迁难度高、时间长的因素,电网规划中的变电所应设计为:在城区边缘、郊区规划新建变电所,采用布置紧凑、占地较少的全户外式或半户外式结构;在城区内规划新建变电所,采用户内式或半户外式结构;在市中心地区规划新建的变电所,采用户内式结构;在高层公共建筑群区、中心商务区及繁华金融、商贸街区规划新建变电所,采用设备先进,占地面积小的小型户内式结构,在因气象及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区域采用户内结构。城市变电所的建筑外形、建筑风格要求与周围环境、景观、市容风貌相协调。
电网规划中的送电线路应设计为:110千伏及以上架空线路宜采用多回路同杆架设,在城区通道狭窄和有景观要求的特殊地段采用钢管杆线路。在市中心地区、高层建筑群区、城区主干道、繁华街道及重要风景旅游区规划新建的10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应采用地下电缆的形式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10.1.2 电网建设需要市政规划支持的方面
城市电网高压配电网建设规划必须与城市总体建设规划有机结合,市政规划部门在城市总体建设规划中应根据城市电网规划预留变电所所址和线路走廊,确保城市电网规划方案的顺利实施。
城市变电所的用地面积,应按变电所最终规模规划预留控制,同时应考虑变电所大件设备运输的要求,变电所的预留所址与进所道路必须同时规划。
在城市规划时,对高压架空线路应规划专用通道,予以控制和保护;电缆规划通道应与城市道路、桥梁规划建设相结合,并在城市道路、桥梁建设规划审批时严格把关,必须在城市道路、桥梁建设的同时完成电缆沟道或电缆桥架建设,避免道路的二次开挖和电力线路无路径可走现象出现。
将电网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严格执行,是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全面性和合理性所必不可少的,也是保证城市各区域用电需求和电网规划合理性、安全性所必不可少的。同时也是城市景观和环境资源对规划的要求所在。
10.2 主要结论
1.预计到2010年,宁波市最高负荷为737万千瓦,500千伏平均高峰网供负荷为466万千瓦,220千伏网供负荷为585万千瓦,110千伏网供负荷为536万千瓦。
2.“十一五”期间,宁波市增加500千伏变电容量450万千伏安,其中新建200万千伏安,扩建250万千伏安,新增500千伏线路571.5公里;新建220千伏变电容量372万千伏安,扩建288万千伏安,改造净增-15万千伏安,新建220千伏线路666.8公里,改造60公里;新建110千伏变电容量521.3万千伏安,扩建64万千伏安,改造净增-6.9万千伏安,新增110千伏线路1211.7公里,改造166.65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