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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2.2 领导机构
  省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省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主 任:分管副省长
  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及职责:
  省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及时播发由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对事故现场媒体活动的管理,协调和指导新闻报道。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
  省公安厅: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的社会治安保障工作和交通秩序。负责地面火灾救援以及参与特大灾难事故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省财政厅:负责应急救援资金安排和拨付。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提供地质灾害相关资料和技术支持。
  省建设厅:负责组织、协调建筑、市政工程应急救援队伍参加事故抢险救灾。
  省交通厅: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为撤离危险区域人员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
  省卫生厅:负责组织事故区域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协调煤矿重特大事故灾难的抢险救灾工作。
  黑龙江海事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水上交通事故的救援和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省环保局:负责事故区域环境保护、环境监测,指导现场污染物的控制和处理,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有关技术的检测和鉴定。
  省气象局:及时、准确发布事故发生区域的气象信息。
  省通信管理局:在事故灾难紧急抢险救灾中,负责事故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省煤炭工业管理局:负责提供煤矿事故单位的相关信息,制定应急救援方案。
  哈尔滨铁路局: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为撤离危险区域人员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
  省电力公司:负责组织抢修事故现场的供电设施,确保电力供应。
  大庆石油管理局、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中石油哈尔滨分公司、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龙煤集团提供相关的救援队伍、物资和技术支持,组织、指挥相关事故灾难的抢险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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