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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六大民生工程积极构建和谐淮北的意见


  (二)建立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机制。合理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2007-2010年,年均建设规模20万平方米,解决2500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合理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供地计划,市政府每年从收储土地中解决200亩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积极争取国家安居工程项目和国家专业银行政策性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存量土地集资建房,并统一纳入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

  (三)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认真实施《淮北市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通过租金补贴为主,配租和租金核减等为辅的方式,逐步解决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按规定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扣除计提的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费等费用后,其余额用作廉租住房保障补充资金,并从土地净收益中安排不低于5%的资金用于廉租房建设。鼓励利用社会捐赠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廉租房建设。

  (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房地产项目开发手册备案制度、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制度、销售合同备案制度、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积极稳妥地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依法查处非法发布房地产广告、非法预售商品房、挪用预售款等行为。定期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无证预售、囤积不售、发布不实房屋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等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大力实施贫困救助工程,努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坚持以规范管理为主线,以公平救助、高效救助为目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财政收入等情况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完善分类救助制度,对城市“三无”、大病、重残人员,困难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实施重点救助。建立就业年龄段低保对象的渐退机制,加强低保与就业政策的有机衔接,将城乡低保对象优先纳入就业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保障面,逐步提高城乡低保人均月补差标准。

  (二)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到“十一五”末,完成新建和改建农村敬老院、“五保老人之家”28所,集中供养率和集中居住率达到40%,人均供养水平不低于当地居民的一般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

  (三)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实行“民办公助”,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推行“公办民营”,通过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形式,使福利机构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社会福利事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营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和服务队伍专业化。新建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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