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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六大民生工程积极构建和谐淮北的意见


  (五)完善生育保险制度。调整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和政策,切实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十一五”末,全市生育保险参保规模达到6万人。

  (六)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调整和完善符合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实际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扩大农保覆盖面。着力做好城乡结合部、采煤沉陷区困难群众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提高补偿标准,健全补偿机制,分步建立符合淮北地矿发展实际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利益得到补偿、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七)加强管理服务体制建设。理顺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加强农村社会保险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政策衔接,改革社会保险经办模式,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险工作。完善“金保工程”,扎实推进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社会化。加强社保基金管理,规范社会保障支付项目和支付标准,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

  三、大力实施均衡教育工程,努力提升整体办学水平

  (一)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义务教育重大建设项目和城市教育费附加优先安排薄弱学校,新增教育经费主要投向农村,逐步实现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基本均衡。进一步巩固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成果,实施农村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在市区新城区新建、改扩建3-5所中小学,新增学生容量1-1.5万人。鼓励发展民办义务教育。加快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加大教育资源开发和整合力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共用,大力开展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每年选聘一批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力争3年内解决市、县(区)城区内的择校问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由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就读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和城市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努力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建立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区域内教师定期流动、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等制度,有计划地培养和选拔一批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任职任教,鼓励教师到农村任教。积极引导超编学校的富余教师向农村缺编学校流动。建立教师工资统筹机制,解决好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师数量、水平、待遇问题。

  (三)完善贫困家庭子女就学救助保障机制。认真落实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就学继续实行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全免、高中阶段学费减半政策。对考入大学的低保家庭子女,政府通过助学贷款贴息的形式予以资助。对残疾少年儿童实行免费教育。继续实施教育扶贫,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读职业学校。继续组织开展“金秋助学”、“春蕾计划”等活动。2007年春季起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实行免杂费教育,力争2010年城乡全部实行免杂费教育,保证所有适龄青少年儿童都能完成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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