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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六大民生工程积极构建和谐淮北的意见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六大民生工程积极构建和谐淮北的意见
(淮政〔2006〕65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大力实施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六大民生工程”,是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和改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构建和谐淮北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六大民生工程扎实推进和谐淮北建设的决定》(淮发〔2006〕15号)要求,现就“十一五”期间,大力实施“六大民生工程”,加快和谐淮北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实施促进就业工程,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一)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落实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免费职业介绍补贴、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等优惠政策。完善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高度重视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展诚信淮北建设,进一步简化小额担保贷款投放程序,降低市场信贷交易成本,提高贷款审批发放效率,扩大贷款发放规模。

  (二)构建完善的培训体系。鼓励民资、外资投资培训产业,加强综合性骨干职业培训院校建设,推进职业培训的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合理调整公共培训机构布局,深化公办学校改革,做大做强一批名牌学校和优势专业,逐步形成公办和民办职业培训共同发展的格局。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不断强化创业培训、再就业培训、在职职工培训、新生劳动力培训和农民转移就业培训。组织实施“千名技师培训计划”,到2010年新培养复合型、知识型、技能型技师1500名以上。

  (三)充分挖掘就业潜力。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第三产业等,积极拓宽就业空间。加快创业园区建设,大力推动全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 活动,开发社区就业岗位,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规范发展非全日制工作、弹性工时等灵活就业形式,着力推进组织起来就业。新建工矿企业应优先使用符合用工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健全失业预警制度,加强失业调控,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四)大力开发劳动力资源。理顺城乡就业管理体制,努力提高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加强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网络、完善服务。大力发展转移就业经纪人队伍。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支持乡镇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鼓励和引导外出务工成功人员返乡创业。“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劳动力转移就业12万人,劳动力转移就业达到4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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