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发[2006]68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财政局制定的《市本级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本级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统字[2005]172号)要求,为了深化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和强化本级预算单位资产管理,整合政府财力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编制部门预算、制定科学的定员定额标准提供准确依据,结合市本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产核资的概念和工作范围
本方案所称预算单位清产核资,是指预算单位全面清查各类财产和债权债务、核实人员状况、收入渠道、支出结构及水平等基本情况,并按国家规定对清查出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账务处理和重新核实预算单位占用国有资产的工作。
工作范围:按照我市现行行政事业编制管理状况和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本方案所称预算单位是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编制会计决算报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一)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具有财政经常性经费关系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
(二)由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核定事业编制、具有财政经常性经费关系的事业单位;
(三)列入国家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具有财政经费关系的社会团体;
(四)其他具有财政经常性经费关系的各类行政事业、社会团体。
财政经常性经费关系是指由财政提供日常经费或有财政专项经费。
凡有财政经常性经费关系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投资举办的各类经济实体,应按照国家清产核资的有关规定,只对其投入、收益上缴和资产状况等方面进行清查登记。
驻市外、境外各类机构的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由主管部门督促检查,一并进行。
二、清产核资工作的具体内容
这次清产核资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基本情况清理、资产清查、经费和收支状况清理、财产核实以及建章建制。
(一)基本情况清理:对各预算单位户数和编制、人员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户数清理是做好清产核资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主管部门要按照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范围,并依据市人事编制等部门批准单位成立文件,对所属各类预算单位户数情况进行清理核对,把应纳入范围的清产核资基本单位按隶属关系、单位性质汇总上报。编制、人员状况的清理包括预算单位定编人数、实际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临时人员等的清理,以及单位人员的编制状况(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在职状况(在职、离休、退休、带薪学习、长休、内退、提前离岗等)、职务、级别等情况的清理。学校的人员清理还包括在校学生情况的清理。各预算单位要与本单位人事部门及编制管理部门核定单位编制的批文相核对,保证编制及人员状况清理结果的真实、准确。
(二)资产清查:对各预算单位占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及负债的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