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政明电[2007]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7年3月24日11时59分,白城市华金纸业有限公司芦苇垛发生火灾,12时05分,辖区白城市青年南大街消防中队到达火灾现场,现场无人员被困,火势在当时强风条件下燃烧猛烈并迅速向临近芦苇垛蔓延,起火区域先后有大小31个堆垛不同程度起火。白城市委书记岳清友、市长房俐等领导相继到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并迅速启动《白城市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预案》,调集供水、供电、卫生、气象、市政、交警、武警部分人员到场协助灭火救援。共调集消防车辆40台,铲车、挖沟机、洒水车23台,消防、武警、公安和干部职工1000余人参加灭火。目前,火势得到有效控制并渐趋扑灭,火灾原因和损失正在调查核定中。
火灾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珉,省长韩长赋,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人大副主任聂文权,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李申学,副省长李锦斌,省政府秘书长、应急办主任刘润璞等领导同志相继作出批示和指示。李锦斌副省长、王甫轶副秘书长率省政府应急办、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等有关部门同志赶赴现场,指导灭火工作。
当前我省干旱少雨、风干物燥,极易发生火险,针对全省春季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为迅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和指示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坚决消除麻痹松懈思想
根据省气象部门提供的信息,我省去年冬季气温异常偏高,降水较少,地表干燥,春季大风日数较多,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春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防止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要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一旦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各级政府领导要按照各自职责,第一时间到场指挥,协调、调动一切社会可用力量,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加强巡视,对春季防火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省政府决定,成立由省安监局、教育厅、文化厅、卫生厅、林业厅、消防局人员组成的两个春防工作督查组,赴全省各地对各地区贯彻落实省防安委《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和各地区春季防火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开展春季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培训情况,重大火灾隐患确立、挂牌和督办等情况。检查结束后,省政府将就督查结果向全省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