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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京教体美〔2007〕1号)


各区县教委、体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召开了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大会,启动了“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现将《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教体艺[2006]5号)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教体艺[2006]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具体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要组织广大干部、教师认真学习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教体艺[2006]5号和教体艺[2006]6号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始终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要切实落实国家对体育课程的规定。体育课是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切实开足、开齐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

  三、要按照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体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通过调动学生参与课内外体育活动的积极性,有效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为终身体育打下坚实基础。

  四、要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的保障机制。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体育法》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要对照学校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定期对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找出薄弱环节,切实加以纠正。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并不断改善学校体育的基本条件,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推进科学研究,促进学校体育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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