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既要组织开展重点品种、区域、环节的专项整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大办案力度,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又要注意建立长效机制,继续抓好建章立制,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和产品认证,推行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食品上市准入退出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抓好食品安全信用、检测、监测预警、应急机制和农村食品安全“三网”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信息管理和督查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企业的自律作用。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2006年度泉州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市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通知》(闽政〔2005〕21号)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06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6〕74号)要求,为推动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6年度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
由市贸易发展局承办,市农业局、卫生局、公安局、环保局、质监局、工商局、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协办。治理工作目标:实行定点屠宰区域的猪、牛、羊定点屠宰率均达85%以上;上市猪、牛、羊肉主要卫生指标抽检合格率均达95%以上;产销环节生猪 “瘦肉精”尿样抽样检出率、禽类(鸡、鸭)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残留及鲜牛奶抗生素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主要措施:
(一)由市贸易发展局负责,市农业局、环保局、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加快省级无公害畜禽基地建设,确定一批市级规模生猪、蛋禽无公害基地,重点做好市级无公害畜禽基地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管、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种养殖技术等培训工作,加大畜禽养殖环保设施建设投入与监管。市农业局做好全市无公害畜禽、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
(二)由市农业局负责,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产销环节生猪“瘦肉精”和莱克多巴胺药物残留、规模饲养场禽类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残留的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