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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6年度泉州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6年度泉州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泉政办[2006]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06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6〕74号)精神,确保我市食品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会议制订的《2006年度泉州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提出的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是省、市政府200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要继续实行“市政府统一领导、县(市、区)政府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细化部门分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同时要加强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的督促和指导,充分发挥其在当地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协调和监管作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督促所属有关办事机构加强监管,杜绝出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市、县(市、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治理工作的分工,对照今年工作方案中相应的整治内容和目标要求,制定具体治理工作计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组织开展治理工作,健全完善工作责任制,纳入绩效考评内容,促进工作落实,形成政府领导、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市、县分级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下联动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二、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 “十一五”规划,突出农产品种养、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围绕“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主要食品的污染开展全面治理,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生产、流通、标准与认证、检测预警、企业信用和法律保障“六大”体系建设。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要强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所属办事机构的责任,突出工作重点,下移监管重心,上下密切配合,组织开展以粮油、肉类、蔬菜、水产品、饮用水、奶制品、豆制品及儿童食品为重点治理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为重点治理区域,以农产品种养、加工、流通、消费为重点治理环节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抓好儿童食品及农村食品市场、食品生产加工业、农业投入品和食品商标、标识、包装物印刷业的专项整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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