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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07年5月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招收应届中专、职校、技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六、报名办法和时间

  2007年5月本市“三校生”高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信息的方式进行。考生于2007年4月2日至4日,在网上(www.shmeea.edu.cn)报名时输入个人信息并填报志愿、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4月14日至15日,考生带好相关材料到报考的第一志愿学校现场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办理相关手续。

  七、考生体检

  2007年5月报考高等院校的“三校生”体检工作,由考生毕业的“三校”与所在区县体检站联系组织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与录取。新生入校后,根据录取高等院校要求,由高等院校予以复查。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三校生”体检工作,由考生报考的高等院校负责。

  八、报考咨询

  2007年4月1日上午8:30至下午4:00,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通过东方网和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咨询。

  九、部分“三校生”的高考成绩加分方法

  (一)优秀“三校生”的考生加分

  1.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省市级(含省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享受5月份高考成绩总分加12分的政策,由高等院校择优录取。

  2.在校期间两次获得或毕业学年期间一次获得区县或主管局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在校期间获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或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奖的技能特长生,享受5月份高考成绩总分加6分的政策,由高等院校择优录取。

  3.加分申报和审核的工作程序、要求、日程安排等,按照市教委有关规定执行(另行下发)。审核后的加分考生名单及其加分分值,由市教委于2007年5月10日前抄送至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二)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加分

  1.少数民族3分;

  2.归侨及其子女3分;

  3.华侨及其子女3分;

  4.台湾省籍青年3分;

  5.烈士子女10分。

  以上加分项目均不累计加分。政策性照顾的加分对象须持有关部门的证明原件,到报考高等院校报名。

  十、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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