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健全学习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和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定期到行政学院(学校)和各类干部培训机构学习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机关要建立严格的集体学习制度,坚持开展政府和部门中心学习组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拟定自学必读篇目,做好读书笔记,保证学习时间。责任单位:省人事厅、省直机关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行政学院。
(3)灵活学习方式。针对理论学习中的难点和干部关心的热点问题,定期举办专家讲座、辅导报告,建立跨部门、跨单位的课题研究小组。鼓励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责任单位:省行政学院、省直机关工委、省人事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科技顾问团、省政府研究室、省教育厅、省社科院。
(二)具体安排及工作步骤。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按照省委要求,从2月份开始至4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1.抓好专题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时间:2月1日-28日)。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要集中时间进行专题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会,重点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按照杜青林同志在全省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和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要求,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实际,有针对性地剖析典型案例,开展学习讨论,深刻认识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党内滋生不正之风的现实危险性,深刻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大局观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增强搞好这次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认真对照检查,确实找准问题(时间:3月1日-31日)。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回顾自身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对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和这次作风整顿建设活动要求解决的重点问题深入查找个人存在的主要差距和问题,特别是找准抓住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不良表现和突出问题及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个成员要联系班子和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特别是联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对照检查,进行深刻剖析,认真开展谈心和评议活动,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重点,提出整改措施。民主生活会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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