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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1.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努力提供公平、高效、优质的服务。

  (1)坚持文明办公。提高服务质量,重点解决服务意识不强,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事难办等问题。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

  (2)提高工作效率。开展效能监察,重点解决办事拖拉、程序繁琐、推诿扯皮等问题。责任单位:省监察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省人事厅等。指导单位:省直机关工委。

  (3)改进会风文风。精减会议和文件,重点解决会议和文件过多过滥,质量不高,成本较高,工作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等。

  (4)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重点解决少数干部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精神状态和团结协作意识差,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人事厅及政府各部门和相关单位。

  (5)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重点解决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工作思路不明晰,搞“瞎指挥”,工作协调不对路及“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信访办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6)严肃工作纪律。实行行政问责制和首问责任制,重点解决上班时间迟到早退,串岗聊天,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和上班办私事等问题。 责任单位:省监察厅、省纠风办、省人事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直机关工委、省政府法制办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7)加强群众工作。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认真听取群众呼声,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各项工作首位。结合实施“十大惠民行动”开展多种多样的亲民爱民行动,重点解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收费、涉农收费、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拖欠职工尤其是民工工资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信访办、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省以工代赈办、省移民办、省广电局、省环保局、省工商局、省安监局及省级相关部门和单位。

  2.坚持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破除体制性障碍。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改善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的规范和监督,重点解决行政审批项目过多,审批项目“体外循环”以及在中心“报项目”、到单位“搞勾兑”的问题。责任单位:省监察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审改办及省级相关部门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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