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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春季校园校舍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春季校园校舍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长教发[2007]49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文教局),市直属各单位:

  春季,由于天气转暖,大地解冻,是校舍等建筑物容易发生事故的季节。为了确保校园校舍的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增强防范意识,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安全意识。春季开学后是各类事故比较集中的阶段,工作稍有放松,就可能发生各类不测事件。各单位要给予高度的重视,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均要建立校园校舍安全预警机制。

  二、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防火安全。各单位领导要把安全防火落到实处建立健全防火组织,做到分工明确,要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检查生火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认真检查电线老化现象,防止电火,校舍周围禁止堆放易燃物,要严格做好防火安全检查,保证防火通道、安全门畅通,坚决防止出现火灾事故。

  2、校舍安全。涉及校园校舍安全问题做好专项检查,要密切注意校舍等建筑设施的变化,各单位要对所有校舍、厕所、围墙等建筑物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是否有墙体开裂、墙皮脱落、围墙大门墙体倾斜、平房屋盖塌陷等现象。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人进行监控,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要上报上级主管教育部门,同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对已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坚决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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