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萝岗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开设(SIYB)创业培训项目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萝岗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开设(SIYB)创业培训项目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7〕171号)
萝岗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成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请示》收悉。经审核,本局同意你中心开设(SIYB)创业培训项目。请严格按照劳动保障部国家项目办《项目管理操作指南》要求,开展创业培训工作,加强教学质量和后续服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