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继续实行农产量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两种调查方法,严格执行调查方案
市、县(区)、乡(镇、场)、村层层上报的农产量全面调查数据作为确定当地农产量数据的依据,由各级政府产调办负责。各级政府产调办要按照《农产量调查工作安排意见》的要求,认真调查,逐级评估,如实上报。要求每个乡镇要抽选上、中、下三个村,每村选上三、中四、下三10个地块进行实地测产,并依此作为对全乡镇粮食产量上报的重要参考依据。各级上报的数据如果与实际相差较大要逐一进行实地评估,以评估数据为准,评估后上报的数据作为全市和各县(区)农产量法定考核数据。
抽样实割实测推算数据作为国家和省级确定农产量数据的依据,由市县两级农调队独立实施、直接上报。按照《辽宁省农产量抽样调查方案》的要求,农调队负责农产量抽样调查任务,各级产调办要保证农调队独立调查、直接上报,农产量抽样调查数据不要受到任何干扰,粮食部门要继续协助做好样本粮的化验工作。两县农调队要采取得力措施,在加强产调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县农调队员必须深入到产量调查点,参与估产、取样、化验等关键环节工作,确保源头数据质量,提高农产量抽样调查超级汇总数据真实性。
四、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做好评估论证工作
各级政府的分管领导和产调办人员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把握当地农作物的长势特点、播种面积变化幅度、各种自然灾害特别是今年旱灾的发生程度及其对农产量的影响;市场粮食价格走势、粮食部门粮油储备及农户存粮情况,各级干部群众的报产心理等影响产量调查的各种因素。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转变作风,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注意充分发挥农村乡镇综合统计办公室的作用,对逐级上报的农产量要搞好数据质量抽检核查和逐级的评估论证工作,确保今年农产量调查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五、精心组织,搞好后勤保障
各级政府要关心和重视农产量调查工作,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产调办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产调办组织的有关会议,认真完成应分担的工作任务。要切实保证全面调查所需经费、业务用车等要求,为各级农产量调查机构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保证农产量调查工作圆满完成。
六、端正思想作风,坚持依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