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全面推行六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
(阜政办发[2006]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改进政府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执行力,建设高效服务政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在全市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首问(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制、限时办理制和责任追究制(以下简称“六项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
公务员法》和《阜新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为依据,以提升行政执行力为中心,以逐步把我市各级政府机关建设成依法行政、高效务实、亲民诚信、阳光透明、清正廉洁的政府为目标,进一步促使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从政理念,增强法制观念和效能意识,保证政令畅通,为推进转型振兴和构建和谐阜新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全面提高行政效能
(一)健全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机制。建立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办理行政效能监察的日常事务,承办受理行政效能投诉等工作。各部门要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相关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市政府成立推进“六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的领导小组,由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软环境办公室等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
(二)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成立全面落实“六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督查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落实“六项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方法采取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汇报、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谈话、发放问卷调查表等方式对有关问题进行质询,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要通过媒体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