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财会[2007]12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了确保新会计准则的平稳过渡和贯彻实施,财政部印发了《关于
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6]22号)和《关于做好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7]2号),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新会计准则实施的工作。中国证监会印发了《
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财政部金人庆部长2007年1月发表了《贯彻实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 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讲话。根据上述文件和金人庆部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
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重视两大准则体系的贯彻实施
会计、审计工作是经济工作的重要基础。
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会计审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和审计质量,实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这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企业改革和资本市场长远发展的重要举措和基础性工程。
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发布后,各市财政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已经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为准则的实施奠定了扎实基础。但是,两大准则体系的贯彻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情况复杂,任务艰巨,需要有关方面齐心协力。希望各市财政部门、省直有关部门继续高度重视新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重视相关配套措施的跟进和落实,密切关注新旧准则衔接和转换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实施好新准则,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贯彻实施到位,技术手段到位,监管措施到位,实现会计审计改革的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