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冀财会[2007]14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省直、中直驻石各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和《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我省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广大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现将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内容
1、企业、公司继续教育的重点是:新
企业会计准则、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2、行政、事业单位继续教育的重点是:行政单位资产管理办法、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3、民间非营利组织继续教育的重点是: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4、常规培训内容:会计理论与实践、会计相关法律法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代会计管理方法、会计电算化知识、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行业会计核算办法和其他财经、财会管理知识。
二、继续教育的形式
1、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和会计继续教育培训。
2、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
3、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当年参加会计类专业主修课或选修课学习,学时不少于24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