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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5)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能力。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6)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其中,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和《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要求,城市主、次干路、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7)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现象,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齐全,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活禽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

  (8)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绿线管制制度得到落实。

  (10)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11)深入开展达标庭院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巩固和提升已达标居民庭院的整治成果,对尚未达标的庭院实施整治改造,全市居民庭院的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达到国家标准。
  (12)加速城乡结合部整治改造。加快城乡结合部整治改造工作,扩大城乡结合部环卫设施的覆盖面,使城乡结合部环卫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3年内消除脏、乱、差现象。

  (13)加快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对城区现有铁路沿线棚户区进行开发改造,彻底清除城市卫生污染带。
  4、环境保护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承办单位:市建委、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阜矿集团、各区政府

  (1)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城市所有考核监测点位全部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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