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
2、健康教育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承办单位: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广播电视局、阜新日报社、阜矿集团、阜新铁路车务段、各区政府
(1)全市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2)城、郊区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
(3)各级医院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4)社区要紧密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
(5)各行业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6)各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 对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7)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定期要有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
(8)坚持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清除市区内所有烟草广告,做到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3、市容环境卫生
牵头单位:市建委
承办单位:市编办、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各区政府。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各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
(2)政府把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发展需要,编制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3)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城区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8%。
(4)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部密闭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