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47号文件情况
总体上看,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以省政府47号文件为代表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思想观念转变快,制定的配套措施针对性强,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招商引资成效显著,使我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有力地推动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健康和持续发展。2006年上半年,全省从事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个体户数为171390户,比上年同期增加21831户,增长了146%;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完成增加值7082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为2575%,比上年同期增加16个百分点;实现销售(营业)收入230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67%。
(一)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2005〕47号)文件发布后,各地区、各部门在认真贯彻落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西宁市出台了《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海西州制定了《海西州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暂行规定》和《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格尔木市组织收录1990年以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编撰了37万多字的《格尔木市规范性文件汇编》, 这些举措对推动政务公开,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保证行政机关正确有效行使职权,优化政策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海北州在出台《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的基础上,要求和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措施,并汇编成册,在召开“全州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之际,向社会进行公布。同时,成立海北州工商联,加强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和引导工作。省工商局制定了贯彻省政府47号文件精神的实施办法,提出了收费管理的“五不准”和支持农牧民增收的“一宽一快四减免”等措施,出台了实现“九个突破”的《关于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地税局就进一步规范我省税收优惠政策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具体建议。目前,随着青政〔2005〕47号文件的贯彻和落实,全省已基本形成了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
(二)市场准入不断拓展,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有力。市场准入方面,西宁、海东和海西在城市公交、危险废物收集和处置、城市供水供热、天然气管道建设以及运营、石油开采等领域较早引进了非公有资本。税收方面,全省国税和地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的一系列优惠政策,自2000年到2005年,税收优惠达到18亿元,发挥了税收免、减、缓的直接作用,极大地激活了我省民间资本,加快了非公有制经济的结构优化和发展。虽然全省税收减免数额呈逐年增长趋势,但随着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的不断发展,全省财政收入逐年增加,从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情况看,2003年为43.7亿元;2004年为51.2亿元;2005年为63.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17.2%和23.6%。此外项目审批和备案、工商管理等方面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全省也得到了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