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从今年6月开始,11月底基本完成。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前完成):根据本地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特点,排查安全隐患,摸清监管相对人的管理状况,确定整顿重点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召开各种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6年7月21日至8月5日):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工作;采用各种形式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有关要求告知本地区的所有监管相对人,发动、指导和督促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自查自纠。要求监管相对人围绕本单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并将自查报告于8月5日前报当地药品市场整规办(药监局)。
(三)全面检查阶段(2006年8月6日-10月31日):在药品监管对象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针对性检查;8月6日-9月30日重点检查,针对辖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开展药品市场秩序的检查整顿工作;10月1日-10月31日查漏补缺,针对前一阶段的检查工作,查漏补缺,确保整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药品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6年11月1日-11月底):市治理整顿药品市场领导小组将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县(市)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药监局牵头,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对辖区内药品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11月25日前将总结情况报市治理整顿药品市场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整规工作领导。市、县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查处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假药事件的紧急通知》精神,按照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的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在泉州市治理整顿药品市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药监、卫生、工商、公安、人口与计划生育委、贸发等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开展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每个区的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及泉州开发区的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各县(市)工作小组要加强领导,把专项行动与继续清查“齐二药”药品工作结合起来,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结合起来,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和技术监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使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