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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食品“三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统筹安排,加大投入

  各级政府要正确引导、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外部资金参与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建设。遵循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发展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连锁经营、标准化市场、信息服务、检测服务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行业。在企业自筹和有关部门支持的基础上,不足部分可向金融部门申请贷款。各有关部门应在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各类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三网”项目资金。各级财政应列入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三、开拓思路,创新机制

  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创新意识,在农村食品“三网”建设中结合实际,创造新的运作机制、服务机制,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农村食品“三网”工程建设。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各有关行政监管部门要全面推行监管对象的信用分类管理,引导行业协会和企业、个人加强信用自律。市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试点的晋江市、安溪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和措施,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充分报道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各地各部门加强食品安全所开展的工作,着重报道重视质量、讲求信誉的典型,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适当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跟踪报道采取的措施及效果;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调动他们主动抵制污染食品,主动揭发、检举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加强农村中小学的食品安全教育,增强青少年的食品安全意识,使他们养成良好的食品消费习惯。

  二○○六年七月四日

泉州市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泉州市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为认真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文〔2006〕161号),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的运行机制、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督管理,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不断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需要和安全消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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