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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食品“三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食品“三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政文[2006]1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文〔2006〕161号)精神,市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泉州市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农村食品安全是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各级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把它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县(市、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绩效评估、部门目标管理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和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构,落实具体负责人和《方案》中要求选配的工作人员,按照省、市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县(市、区)农村食品安全5年及年度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乡(镇、街道办事处)、部门分工,分解下达工作任务,落实县(市、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地方和部门内部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农村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强检查指导和跟踪监督,加大各级人、财、物的投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抓好典型示范,指导和推动面上工作开展,狠抓工作落实,杜绝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发生。市、县(市、区)各部门、乡(镇、街道)要制定年度实施工作计划和专项整治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加强垂直部门指导和横向部门沟通,形成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机制,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市、县(市、区)联席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了解通报“三网”工作动态,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上下沟通,加强检查督促,结合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年度督查,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农村食品“三网”建设工作督查和评价,促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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