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全面落实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以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主题,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为重点,实行政府负责、部门联动,集中协调、各负其责、突出重点的工作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服务海峡西岸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建设。
二、目标任务
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的具体目标为: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环境问题;严格控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为了使专项行动的目标得到全面的落实,重点任务是:
(一)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隐患,加强对晋江上游东西溪沿岸电镀、造纸、漂染、石材等重污染行业的水污染治理,杜绝向饮用水源地排放污染物,集中整治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的饮用水源环境问题。
(二)加强工业园的建设和管理,坚决查处我市工业园区、集控区超量生产企业,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集控区的建设和管理,强化监管,防止出现集中污染和二次污染现象。
(三)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严格建设项目准入制度,严禁新上污染项目,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关闭污染严重的企业,严肃查处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企业,重点检查漂染、造纸、制革、电镀、化工、火电等重污染企业的环保执行情况,杜绝产生新的污染源。
(四)集中整治历年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大检查挂牌督办案件。加强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工作;集中整治企业危险废物的环境问题。
(五)开展整治电镀行业专项行动,从根本上解决电镀行业污染问题,促进电镀行业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
(六)深入贯彻泉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开展泉州湾南岸范围内工业企业的整治,实现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确保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水质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