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安排》的通知


  1、积极开展技能评价服务。继续实施“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构建企业、院校、社会多元评价机制,加强技师、高级技师评价工作,推进预备技师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在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中进行技能培训学分制试点工作。

  2、加强鉴定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红黑榜制度和激励退出机制,推动鉴定机构质量管理认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建立完善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障体系,组织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培训活动,研究总结鉴定质量督导人员工作守则,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3、深化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在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工作面。组织开展企业调查,将各类企业都纳入培养评价工作范围;本着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各类企业开展培养评价工作的时间表。以企业认可为标准,在大中型企业中,普遍建立与企业生产紧密结合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模式,树立鉴定质量工作新标杆,并在企业建立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机制。

  (四)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竞赛激励政策,积极营造平等竞争的竞赛环境,充分发挥技能竞赛不拘一格选拔高技能人才的激励作用,大力推进全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向深层次发展。积极备战第三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工程建设系统第八届焊工技术比赛等全国大赛,并争取取得优异成绩;认真组织好全省职工十大工种职业技能竞赛、全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和电力行业、交通行业、建设行业、职业院校等省级竞赛活动,并指导市级组委会搞好初赛选拔,通过竞赛,培养和选拔一大批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在全社会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调动广大劳动者努力学习、提升技能、提高素质的积极性。

  (五)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各项基础工作

  1、加大高技能人才宣传力度。继续拍摄好《蓝领骄子》专题电视系列片,在新闻媒体宣传一批蓝领精英和对培养高技能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用人单位及单位领导人。

  2、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预测研究。组织有关职业院校和相关行业系统开展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预测研究,尽可能准确地把握主要职业(工种)的发展趋势,用以指导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逐步化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结构性矛盾,更好地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四季度,组织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申报的《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研究成果》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课程研发成果》进行评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