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安排》的通知
(苏人才高办〔2007〕3号)
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2007年全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三月七日
2007年全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高技能人才工作“十一五”奋斗目标,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公共实训、校企合作、鉴定质量为重点,进一步更新观念,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高技能人才资源开发和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和完善行业企业培养、选拔、使用、激励高技能人才的工作体系,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进步并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带动技能劳动者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发展壮大。
二、目标任务
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2万人;新创建4所重点技师学院;职业院校招收高中起点的高级技工班、技师班学生2万人,当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6%以上;职业技能鉴定60万人,取证50万人,其中高级工及以上取证人数占比达到15%以上;全省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试点的企业扩大到80家,试点企业高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0%。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
1、召开全省性的总结表彰大会。启动新技师培养“倍增计划”和第二轮100名享受省政府津贴的“江苏省有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的评选工作,上半年召开全省性的总结表彰大会,总结三年三万六千新技师培养工作经验,部署下一阶段的目标任务,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
2、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督查。由省人才办牵头,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对各地贯彻落实15号、27号文件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督查,推动各市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2个文件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会同省有关部门从条线角度加以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