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农工[2007]1号)
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现将《江苏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0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江苏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07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奋斗目标,深入贯彻国发〔2006〕5号文件和苏政发〔2006〕162号文件精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继续以解决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全面有序地推进农民工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长效机制,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尊重和保障,努力为富民强省、加快“两个率先”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做好《省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开展政策咨询、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使全社会了解《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和重要内容,让用人单位知法、守法,强化法制观念;让农民工懂法、用法,依法进行自我维权;让社会各方面树立理解、尊重、关爱农民工的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工作要求,在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地方的工作职责,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三是建立通报制度。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各地各部门按月向省农民工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省农民工办加大对重点工作的督办力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全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认真总结建筑行业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做法和经验,抓紧制定所有用人单位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的相关办法,在全省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加快形成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深入实施《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和《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在建设领域进一步落实劳动计酬手册和劳动者权益告知制度,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继续加强对建筑、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重点行业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通报制度。认真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并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行业或区域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农民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