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按照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村落绿化、道路硬化、沟渠净化、庭院美化原则构建人居环境。城乡统筹治理农村垃圾,建立多形式、多渠道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长效模式。有条件的地区,提倡垃圾焚烧发电。采用先进实用处置技术,加快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置。2007年底前,晋江、洛阳江流域沿岸乡镇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或垃圾中转站,并完成垃圾综合整治任务;2008年底前,晋江、洛阳江上游五县(市)所有乡镇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或垃圾中转站。到2010年,全市创建12个以上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同时,各县(市、区)每年各创建一个以上市级生态示范乡镇。
(六)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强生态示范区、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生态农业示范(试点)县建设。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以饮用水源和水源涵养为主要生态功能的区域,氮、磷污染严重的水域、土壤以及农产品中农药等残留量超标的地区普及平衡施肥,推广高浓度的复合肥及作物专用配方肥,积极运用测土配方施肥、化肥深施、湿润施肥等农业技术。调整农药施用结构,禁止高毒低效农药的销售、使用,加大生物农药、生物制剂和新型高效低毒农药的推广使用。鼓励农膜回收利用。
抓好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严格按照各县(市、区)已划定的畜禽养殖场禁建区的要求,禁建区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取缔水冲式养殖方式,实现粪便资源的综合利用。规模化养殖场和年存栏量大于50头的规模化以下的生猪养殖场,2006年底前应完成治理任务,废水达标排放,废弃物综合利用,并通过验收。同时鼓励散养户实行相对集中饲养、污染集中处理。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计划”和大中型养殖场能源环境工程项目,发展以沼气为纽带,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生态农业。大力推广扶持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各县(市、区)在财力、资金上予以支持,确保全市能在5年内新建两万座沼气池。
(七)生态安全保障和人口安全保障建设工程。重点抓好一批重点生态安全工程建设。包括城乡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工程;晋江、洛阳江及沿海、库区、重点干旱片区等洪涝干旱灾害防御工程;生态公益林保护、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江河流域生态林、城市周边一重山森林生态安全保障,城乡绿化一体化、绿色通道、森林“三防”和保护野生动植物体系等林业生态防护工程;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服务工程;海洋灾害防治工程;农林水产疫病防治工程;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环境安全应急处理工程等,特别加强生态脆弱区的保护与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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