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狠抓落实,保障上市销售食品安全
食品的质量安全状况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节日市场欢乐祥和的气氛和扩大内需政策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要求,认真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按职责分工承担监管责任,切实加强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商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卫生、文化、知识产权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协调联动,采取单独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抓紧对食品市场、肉蛋市场、饮品市场、果蔬市场、水产品市场以及宾馆、餐饮、文化等休闲娱乐场所进行一次全方位检查,把假冒伪劣商品坚决清除市场,对违法经营行为严惩不贷,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不受侵犯。要进一步规范食品的进货渠道,通过建立索证索票、质量追溯、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集中开展酒类、肉类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害肉、注水肉、假酒、毒酒及改换过期食品包装标签等违法行为,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净化节假日市场。加大对家禽屠宰厂(场)的监管力度,严把活禽入厂关,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查验,要求家禽屠宰厂(场)对活禽运输工具、装卸器具及废弃物进行强化防疫消毒处理,坚决防范禽流感疫情在我市出现。春节前开展一次“三绿工程”宣传月活动,通过印发宣传品、上街咨询等各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培养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集中力量,抓好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把安全营销工作作为整治市场的重要内容,依据各自职能,认真做好重大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各级商务、粮食、供销等有关部门要认真配合安监、消防等安全主管部门,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的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要加强对商业促销活动的组织管理,细致地做好安全和保卫工作,充分考虑大型促销等活动中人员拥挤潜在的秩序混乱、疾病传播和人身伤害等不安全因素,规范商家经营行为,完善防范应急预案,防止因促销活动人群聚集造成秩序混乱、交通堵塞和人员伤害。供销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市场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质监、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要通力协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节期市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