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春节市场供应和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唐政办函[200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2006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保证全市人民欢度春节,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现将进一步做好春节市场供应和市场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节日市场供应和市场监管工作
春节是人民群众举家团聚的喜庆日子,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确保春节市场供应和市场监管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节日喜庆氛围和社会稳定,国务院、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唐山”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切实把做好春节市场供应和市场监管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抓实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制,充分发挥信息引导市场的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节日市场稳定,居民消费安全。
二、采取措施,保证节日市场商品供应充足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政府《
河北省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冀政[2005]2号),进一步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努力增加生活必需品供应,确保春节期间生活必需品不出现断档、脱销现象。要切实加强对储备商品的在库管理,适时动用储备商品调控市场,确保市场供应稳定。各级商务、粮食、供销等有关部门要指导商贸流通企业针对春节的市场特点,积极组织好节日商品货源的储备工作。特别是要抓好粮、油、肉、禽、蛋、蔬菜、水产品等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以及食品、烟酒、服装、家电等占据节日市场主导地位的商品供应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保证供应充足的前提下,根据当地市场需求特点,适应消费结构变化,增加优质品牌商品供应,力求商品品种丰富多样,档次结构合理,上市均衡有序。要抓住节日旺销的有利时机,指导企业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延长服务时间,倡导网上订购、送货上门等服务新形式,将服务延伸到社区、农村、工厂、学校和部队。如果发生某类商品价格暴涨、群众抢购等市场异常波动事件,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立即上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