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老有所教、老有所学明显加强。全市已开办各级老年大学(学校)2140所,其中乡镇级162所,村(社区)级1961所,企事业5所。市、县、乡三级建校率100%,村级建校率80.2%,在校学员160857人,占全市老年人总数23.5%。市、县(市、区)老年大学校舍面积均达到或超过“十五”计划指标要求。
(四)老有所为继续拓展。全市共有老体协、老科协、退教协、老年学会、老年书画研究会等老年社团组织10多个,村(居)老年协会2441个,全市每年参与经济工作、调解纠纷、社会治安、辅导学习、保健服务、计划生育、关心下一代等活动的老年人达8万多人次。老年群体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村(居)两委的得力参谋助手。
(五)老有所乐更加丰富多彩。全市共建有老年活动中心(室)2517所,其中市级1所,县级9所,乡镇(街道)148所,村(居)2359所。全市已建立老年体育“三场”990个,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老年体协组织1463个。经常参加老年体育活动的老人达25万人。全市老年文艺组织103个,基层老年文艺组织成为当地文艺演出的主力军。
(六)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普法教育力度增强,法律助老活动广泛开展,全市建立老年法律援助站12个,每年受理法律援助200多件。优待老人规定得到有效落实,涉老案件得到妥善处理。老年人的生存权、医疗权、学习权、娱乐权、参与社会权等基本权利得到保障。
但是,与快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形势相比,我市老龄事业仍有较大差距。据统计,我市目前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近70万,占户籍总人口的10.3%。据预测,到201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80万,占总户籍人口的11.4%,且高龄化趋势更加明显,这对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当前的主要问题是:1、宣传力度不够,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认识不足;2、社会化养老水平低,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社区老年福利设施、服务网络建设滞后;3、经费投入不足,不能满足老龄事业发展的需要;4、老年法规和政策执行力度不够,虐老侵权现象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期间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努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老年人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的作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进老龄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