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4、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公安、农业(农机)部门定期联合对拖拉机及驾驶人进行专项治理,责令无牌无证拖拉机及驾驶人到农业(农机)部门进行检验和培训,考试合格后领取牌证;共同制定处理(记分)制度和具体管理措施,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监管。

  5、实行管理信息共享。公安部门要在2006年底前完善车辆、驾驶人管理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建立健全公安、农业(农机)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和实施保障措施,农业(农机)部门定期向公安部门提供拖拉机登记、安全技术检验以及拖拉机驾驶证发放的资料、数据,公安部门对拖拉机驾驶人作出暂扣、吊销驾驶证处罚决定书、记分情况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发生的交通事故,要及时通报农业(农机)部门。公安部门要将路面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通报交通运管部门,对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或1次超员50%以上的,由交通部门对其所属运输企业进行教育、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通报公安部门。

  (六)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1、完善公路安全设施。要进一步加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逐步完善已有公路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新建、改建干线公路要按照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交通部门要按照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要求,会同公安部门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力度,抓紧改造一些因基础建设不完善而造成的交通安全黑点路段,逐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

  2、改善城区交通设施。公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交通管理规划的要求,制定并实施城区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设置方案。2006年底前,争取有2个以上的县城区按照畅通工程二等管理水平要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实施道路交通隔离和渠化,规划设置停车场;2007年底前全市所有县城区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达到畅通工程三等管理水平的要求。

  3、解决重点路段路口安全隐患问题。重点在县区周边二级以上等级公路、主要旅游公路上设置限速、让行、指路标志。对交通事故多发的路口,特别是学校周边路段实行综合改造,完善警示标志标线等安全防护设施,将安全防护设施统一化。

  四、考核评价

  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评价标准,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投入、有关部门完成主要工作任务、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畅通水平、公众交通安全意识等方面进行自评,并上报市领导小组。每年10月下旬,市政府按照评价标准及有关办法对全市各县(市)区一年来创建活动组织考核评价,评价结果报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迎接省复评的准备。每年12月底前公布初评、复评结果,进行总结表彰。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